在以下情况下,通常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当遇到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时,如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伤残等级鉴定、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房地产评估、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产品质量鉴定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
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但法院认为案件审理确实需要,并且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法院也应当启动委托鉴定程序。
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由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提出。在侦查中后期和起诉、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时,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
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主要适用于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来解决的专门性问题,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