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一种征收的附加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该税种旨在加强城市的维护和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
在中国境内有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涵盖市区、县城、建制镇,以及其他税法规定的地区。
根据城镇规模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市区为7%,县城和建制镇为5%,其他地区为1%。
城建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它随着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而征收。
税款专款专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城市维护建设税自1984年设立以来,随着税制的改革,其征收依据和税率也有所调整和完善。最新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该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