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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是哪些行为

日期:2025-01-13 00:21:52

村霸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插手基层选举:

通过暴力、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以此控制或影响基层政权,严重破坏选举公正性和基层民主制度。

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利用权势地位插手基层公共事务,如土地分配、项目审批等,为自己或亲友谋取私利。

强拿硬要:

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行索取村民财物,如收取保护费、过路费等。

随意殴打:

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

倚强凌弱:

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

破坏经营秩序:

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侵占集体资产:

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利用宗族势力:

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诋毁党和政府:

不执行党的决策、政策,散布政治谣言污蔑、抹黑各级党委政府,煽动群众聚众闹事、围攻政府机关。

利用宗教势力:

以民族、宗教为“幌子”,开展非法讲经、宣扬极端主义思想、实施宗教极端活动,强迫群众参加非法宗教、邪教组织,残害百姓、蛊惑人心。

把持基层政权:

采取暴力、软暴力、贿赂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

其他严重情形: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通过其他手段实施的其他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农村的社会秩序和稳定,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村霸行为,是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