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边境贸易类:需提供边境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所在单位或边境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探亲访友类:需提供边境地区亲属关系证明、边境地区相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等。
边境旅游类:参加边境旅游的,需提交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相关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需要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工作或学习证明:如适用,需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在职或在校证明。
财务证明:可能需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
旅行计划:提供详细的旅行行程、住宿预订证明等。
请确保提供的材料完整、准确,并按照官方要求进行办理,以确保顺利获得通行证。如有需要,还可以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