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跨级投诉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信访制度是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设计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如果允许跨级投诉,会打乱这种层级管理的秩序,可能导致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甚至造成混乱和冲突。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跨级投诉可能导致责任不明确,增加政府部门的工作负担,影响工作效率。
越级投诉可能导致问题在多个层级之间传递,延长了解决问题的周期,不利于及时解决问题。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信访人应当逐级反映问题,上级部门不予受理越级上访。
综上所述,跨级投诉不利于信访制度的有效运行和问题的高效解决,因此不被鼓励或允许。建议信访人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反映问题,以便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