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后,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如果你对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你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但仅对执行方式或执行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执行。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因法院的错误执行造成了当事人或案外人的损害,他们有权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内设的国家赔偿办公室,作为内部业务承办机构。
在申请强制执行后,申请人可以协助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这包括提供财产信息、线索等,以帮助法院更快地采取强制措施。
当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时,法院可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处分其财产,甚至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罚款,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人可以积极协助法院进行财产调查,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及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等。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没有财产,法院会下终止执行裁定。因此,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
建议你在面对强制执行时,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