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生效后,执行的时间要求如下:
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一经作出即生效,履行期届满后即可申请执行。
若仲裁裁决非终局裁决,则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最后一方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加15天计算生效时间,履行期届满可申请执行。
若为仲裁调解书,可以将调解作出时间作为生效日,履行期届满即可申请执行。
若为公告送达的裁决书,还需加计30日公告送达时间,生效时间从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算。
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立案人员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立案,移送执行局。逾期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案件。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仲裁裁决生效后,若为终局裁决,则裁决书作出即生效,履行期届满即可申请执行;若为非终局裁决,则生效时间为裁决书送达最后一方后的15天,履行期届满后申请执行;仲裁调解书以调解作出时间作为生效日,履行期届满后申请执行;公告送达的裁决书生效时间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天,履行期届满后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