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担保,是指 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纳税担保人包括以保证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纳税保证人和其他以未设置或者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第三人。
纳税担保的主要形式包括:
纳税保证人向税务机关保证,当纳税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清税款、滞纳金时,由纳税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的行为。
纳税抵押属于物的担保,可以是纳税人自己提供的,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的。纳税抵押物通常是不动产,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纳税质押也属于物的担保,纳税人或担保人提供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纳税的担保。
纳税担保的目的是确保税收债务的履行,当纳税人无法按时缴纳税款和滞纳金时,税务机关可以依据纳税担保来实现税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