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党员关系时,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父亲、母亲、妻子、儿子(长子、次子)、女儿(长女、次女)。
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父、叔叔、姑姑、姨妈、舅舅、外甥、侄子等。
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老师、同学等。
具体填写建议:
包括夫妻、父子、母子、父女等直系亲属关系,应填写为“父亲”、“母亲”、“妻子”、“儿子”或“女儿”等。
包括岳父母、兄弟姐妹、伯父、叔叔、姑姑、姨妈、舅舅、外甥、侄子等旁系亲属关系,应填写为“岳父”、“岳母”、“哥哥”、“姐姐”、“伯伯”、“叔叔”、“姑姑”、“姨妈”、“舅舅”、“外甥”、“侄子”等。
如果有任何关系较密切的亲友、老师或同学,也可以填写,例如“叔叔”、“阿姨”、“老师”、“同学”等。
示例:
假设某人的党员关系如下:
配偶:张三
父母:李四、王五
岳父母:赵六、孙七
兄弟姐妹:李某、张某
叔叔:周八
那么在填写时,可以如下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
父亲:李四
母亲:王五
妻子:张三
儿子:未出生(或填写“无”如果尚未有子女)
女儿:未出生(或填写“无”如果尚未有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岳父:赵六
岳母:孙七
哥哥:李某
姐姐:张某
叔叔:周八
注意事项:
填写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果有任何特殊关系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可以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