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指的是 在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过程。这个过程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多个方面,包括共同财产的认定、财产分割的原则以及具体的操作步骤等。
共同财产通常包括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不能用于分割。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基本步骤包括: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房产转移到约定一方名下等。
如果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书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可以不用办理析产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离婚析产旨在确保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能够公平合理地分割共同财产,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