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通过两种主要方式办理手续: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双方需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双方需携带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后,颁发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诉讼离婚
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继续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对案件进行审理,全面审查双方的证据和陈述,并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即为婚姻关系解除之时。
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
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两张两寸单人证件照(有些民政局可能要求现场拍照)。
诉讼离婚:
起诉状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债务证明等)
其他相关材料(如法院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证据)。
建议
协议离婚: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协议离婚是较为快捷且费用较低的方式。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民政局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在关键问题上存在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诉讼过程可能较为复杂且耗时较长,需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