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凭证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凭证封面应包含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凭证种类(收付转)、起始日期和起始号数。
标题:在凭证上方写明凭证类型,如“收据”、“发票”等。
日期:在凭证上方填写填制凭证的日期,可以是当天日期或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
发票抬头:填写收发票人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发票号码:填写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号码。
商品或服务名称:详细列出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名称。
数量:填写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数量。
单价:填写商品或服务的单价。
金额:根据数量和单价计算得出总价。
凭证中不能有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物。
凭证应装订整齐,厚度一般为1.5厘米,最多不超过3厘米。
如果本月凭证过多,可装订为多本。
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虽然不是原始凭证,但属于重要的会计资料,需要单独装订保存。
凭证填写时字迹要工整,避免涂改。
出纳或相关负责人需在凭证上签字盖章,以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请确保遵循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凭证的填写和保存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