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的投诉和处理通常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归属如下:
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商业、文化娱乐等经营场所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
对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施监督管理,制定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和落实自动监测联网等工作。
负责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之外的社会生活噪声和车辆产生的噪声。
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及非商业经营活动的社会生活类噪声实施监督管理。
对机动车车辆不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偶发性强烈噪声污染等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城市建成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的噪声,以及临街商业门店使用音响产生的噪声。
对未经批准从事夜间建筑施工活动噪声污染进行查处。
负责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包括对水、陆、空等建设单位、养护管理单位、维修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展管控广播喇叭、制定实施治理方案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包括工业固定源、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设施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监管。
港务监管部门对机动船舶不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文化部门对文化经营许可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铁路主管部门对铁路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建议
一般居民投诉:首先可以向当地的生态环境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因为这两个部门是处理噪声污染的主要部门。
具体噪音类型:根据噪音的类型(如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可以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投诉。例如,工业噪声可以向生态环境部门投诉,交通噪声可以向交通运输部门投诉,社会生活噪声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
多渠道投诉:除了上述部门,还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以便多个部门协同处理。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你找到正确的投诉渠道,有效解决噪音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