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
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言证词等。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病历。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用人单位事故情况说明。
发生事故时的监控视频或现场照片。
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医学证明、非直接死亡提供医院抢救记录、当地辖区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人民法院裁定或判决书。
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工作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机动车驾驶证等。
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报告(个别地区要求)。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