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产假工资计算标准如下: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工资发放标准通常是按照女职工原工资标准(即享受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取二者较高者确定)发放。
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保胎假工资:按病假发放,需要医院开具证明。
产前15天休假工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放。
哺乳假工资: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放,延长期间按七成发放。
如果女职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高于工资标准的部分归女职工所有;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足的部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