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选择时,法律倾向于优先宣告死亡,原因如下:
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比宣告失踪更为重大,因为它涉及到被宣告人的身份、财产以及与之相关的人身关系的终结。例如,单位除名、户口注销、继承开始、配偶可以再婚等。
宣告死亡旨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没有顺序限制。
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第47条的规定,如果同一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中有人申请宣告死亡,有人申请宣告失踪,只要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优先考虑宣告死亡,以解决因失踪人长时间未出现而引起的法律关系问题,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