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信通常不会轻易起诉借款人,主要原因包括:
起诉涉及诉讼费用、时间和精力的损耗,对于较小的逾期金额和时间较短的情况,宜信更倾向于通过其他手段催缴,以减少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和成本。
起诉借款人可能对宜信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宜信的利率可能高于国家法律规定,属于高利贷。如果起诉,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通过其他手段,如拉进征信黑名单、外包第三方催收公司,由专人上门催收,可能更为高效。
即使借款人逾期多年,宜信仍有权起诉,但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会导致胜诉权的丧失。根据《民法典》,借款约定还款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起诉,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
综上所述,宜信不起诉借款人的原因主要包括成本、声誉、法律风险以及追讨效率等多方面考虑。当然,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细节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