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一词具有多种含义,但主要涉及取消或使某事物丧失法律效力。以下是具体的解释:
撤销是指取消已经存在或生效的决定、行为或资格。例如,某单位撤销了派驻地方的机构。
撤销在法律上通常指取消某自然人或法人持有的资质、资格,由于这些资质、资格已过期或不再符合要求,由资质发放管理方采取的行为。
撤销还可以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据职权,作出的撤销行政行为的决定。这种撤销是对已经完成的登记行为的否定,即错误的登记丧失法律效力。
在行政许可领域,撤销是指因行政机关在批准行政许可过程中违反规定,或被许可人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许可,导致已取得的行政许可被终止。
撤回通常指收回或取消原决定,而撤销则是因为行为具有瑕疵需要纠正,使法律关系恢复原状。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
综上所述,撤销主要是指取消、使法律效力终止或纠正具有瑕疵的行为或决定。具体应用时,需根据上下文判断其准确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