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通常由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具体来说:
1. 公安机关法医学鉴定部门负责进行伤害程度的鉴定。
2. 公安机关在接到伤害案件报案后,应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 鉴定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安机关内部的鉴定机构,负责接受内部委托进行鉴定;另一类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
4. 特殊情况如工伤,伤残鉴定可能由社会保险机构旗下的工伤鉴定中心或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负责。
5. 鉴定流程包括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以及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等环节。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