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重组是指 破产的一种形式,它实际上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手段,通过司法程序对债务进行重新整合,旨在 最大化利用资产价值。当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司法重组。
司法重组的主要方式包括:
债务人可以用其拥有的资产来抵偿所欠债务。
债权人可以同意将其债权转换为债务人的股权。
例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司法重组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企业立即破产清算,从而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同时尽可能多地保留企业的资产和业务,以便进行后续的恢复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法院通常会介入,对重组过程进行监督和裁决,确保所有相关方的权益得到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