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具体可以建设以下设施:
工厂化栽培设施
育种育苗大棚
连栋温室
日光温室
场内通道等设施
看护房
检验检疫监测
病虫害防控
农业灌溉
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
烘干晾晒
分拣包装
保鲜存储
积肥等设施
养殖舍
养殖池
饲料配制场所
活动训练场所
产品收集场所
绿化隔离带
场内通道
进排水渠道等设施
废弃物处理
检验检疫
消洗转运
冷藏存储
必要的管理用房等设施
需要注意的是,设施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若占用一般耕地,则必须办理耕地进出平衡手续。此外,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时,必须恢复原用途。
建议在使用设施农用地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用地性质和使用方式符合规定,避免违反政策导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