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变更的申请流程如下:
原户主迁出时,家庭中的其他成年成员可以担任新户主,前提是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原户主迁出证明
新户主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原件
其他相关材料,例如房产证明或社区证明(视地方政策要求)。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变更户主的申请表。
派出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核实新户主的资格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进行更新,并重新颁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特殊情况下的申请流程
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携带死亡证明或法院的死亡或失踪判决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一般当天可以办理结束。
户口内所在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携带原户主迁出的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一般当天可以办理结束。
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携带房产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一般当天可以办理结束。
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一般要等几天才能办理成功。
建议
提前与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沟通,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影响办理进度。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按照流程提交申请,以确保变更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