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义务兵:第一年每月津贴7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820元。
士官:下士约4500元左右,中士约5400元左右,上士约6400元左右,四级军士长约7400元左右。
义务兵:列兵约1100元/月,上等兵约1200元/月。
初级士官:下士约5600-6500元/月,中士约7000-8000元/月,二级上士约8000-9000元/月,一级上士约9300-10500元/月。
中级士官:三级军士长约11000-12000元/月,二级军士长约12500-14000元/月,一级军士长约14500-16500元/月。
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含三级)以上家属可以随军享受随军家属补贴,已婚军士公寓房等优惠政策。
城镇籍义务兵:每户每年12000元-15000元。
农村籍义务兵:每户每年4500-6000元。
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部队按每年4500元发放一次性退役金,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年2000元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医疗保险和伤亡保险: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和伤亡保险。
住房补贴和优惠: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住房补贴和优惠政策。
休假待遇:现役军人享有休假待遇。
教育优待: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政策。
随军家属优待:军官的随军家属在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优待。
这些待遇标准和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和军兵种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军队人力资源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