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公证是指 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这有助于确保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完善合同条款,保障房屋管理法规的贯彻执行,预防、减少房屋买卖纠纷,维护房产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机构对交易当事人进行严格、详细地询问和审查,确保当事人表达意思的真实性,有效避免房产纠纷的产生。
公证机关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产权证、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房产契税完税凭证等。
还包括房产租赁合同公证、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转让协议公证、房产互换协议公证、房产分割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产的委托书公证、涉及房产的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公证处审查卖方售房资格,证明卖方有合法的售房资质,为买卖双方提供公证服务。如果个人购买期房,需要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如果个人购买现房,需要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如果买房人不能亲自去房管部门办理买房手续,需要委托他人时,有关的委托书需要进行公证。
通过房产公证,当事人可以防止很多风险,并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建议在买卖房屋时尽量办理房产公证,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