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使用年限根据车型和使用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规定:
无使用年限限制。
使用10年。
使用12年。
使用15年。
使用15年。
使用8年。
使用10年。
使用12年。
使用13年。
使用20年。
使用15年。
使用10年。
使用15年。
使用9年。
使用12年。
使用10年。
使用15年。
使用10年。
使用20年。
使用15年。
使用15年。
使用30年。
使用12年。
使用13年。
此外,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也可以申请引导报废: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
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
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专用校车行驶40万千米。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
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
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
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
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