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的管理部门主要 属于学校后勤部门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学校食堂一般归学校后勤部门负责,后勤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包括环境卫生、食品健康安全监管等。
后勤部门还需要与供应商合作,选购食材、设备和器具,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转。
膳食管理委员会由教师、学校行政人员、食堂会计组成,负责食堂管理制度的制定、研究食堂的重大事情、审核食堂账目。
膳食管理委员会向后勤处负责,落实膳管会决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
学校总务处直接管理食堂事务,落实膳管会决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向膳管会负责。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主管工作,对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
综上所述,学校食堂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但主要归属学校后勤部门或膳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同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监管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