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失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零部件失去原有设计所规定的功能,包括完全丧失原定功能、功能降低和有严重损伤或隐患,继续使用会失去可靠性及安全性。
服务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可能涉及服务质量不达标、服务内容不全或未能按时完成等。
结构或部件之间因连接不当或连接部位失效导致整体结构失效。
力的传递过程中出现中断或失效,如结构件断裂、连接件松动等。
结构在受到外力作用时,由于弹性不稳定导致失效,如细长柱的设计、薄梁的压缩区等。
因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的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单位名义的等情形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如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而无效。
这些情形涵盖了从设计、施工到服务的各个环节,确保工程从规划到完成都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