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包括以下内容和方面:
权利主体能够完全依自己的意志来支配自己的个人私生活,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与破坏。
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身高、体重、病史、生活经历、信仰、爱好、婚姻、财产状况、社会关系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这些资料。
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
权利主体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来利用自己的隐私从事自己愿意从事的有关的活动,以实现自己的利益而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
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享有维护其不受侵犯的权利,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身体部位或健康状况。
权利主体有权决定自己的行动是否公开,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
个人的行为选择和行为模式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
个人身份信息和家庭情况不受公开或侵犯。
个人声誉和名誉不受他人恶意诋毁或侵犯。
未经允许,他人不得使用个人的肖像进行公开或商业利用。
个人收入情况不受他人非法探查或公开。
个人过往经历和背景信息不受他人非法披露。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隐私权的丰富内涵,旨在保护个人在私人生活中的安宁、自由和私密性,防止他人未经许可的干涉和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