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划拨还贷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的还款方式和相关银行的办事效率。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公积金还款方式的划拨时间:
在借款人正常还款1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次月开始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其中约定月缴存额6倍的公积金不能用于扣划。
在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之后,管理中心即可依据贷款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的委托,每年1次按指定时间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其中约定保留金额为100元。在选择逐年扣划还贷的同时,委托人可选择降低月还款额或缩短贷款期限,并且每月仍需用自有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额。
如果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足以覆盖全部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银行会重新计算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如果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银行会要求贷款人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综合以上信息,公积金划拨还贷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选择(逐月扣划或逐年扣划)以及银行的具体办事效率。一般来说,逐月扣划还贷从次月开始,每月20日左右扣划;逐年扣划还贷从正常还款6个月后开始,每年一次;一次性还清贷款则取决于公积金提取金额是否足以覆盖贷款本息。
建议在办理公积金还贷前,先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可能的时间节点,以确保还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