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窗门的管理部门,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为,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行为。
如果涉及到房屋改建或开店,可能还需要规划部门的审批以及城管部门的监管。
负责对门窗的生产、销售、安装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处理门窗质量不合格或涉及假冒伪劣的问题。
如果未经规划部门审批而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或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城管部门有权制止和拆除。
负责门窗的质量检测和评定工作,提供权威的门窗质量评估服务。
作为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门窗的质量检测、鉴定和认证工作。
综上所述,放窗门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责任部门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根据具体问题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