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验收通常由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具体流程包括:
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需要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确保建设工程符合法定和设计的居住条件。
只有当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可以交付使用。
此外,虽然其他单位如建委、规划、消防、房管、土地等部门参与综合验收过程,但它们主要负责对特定方面的验收,如房屋建造质量、小区规划、绿化情况、消防设施、防雷处理等,并出具验收合格证书。最终的综合验收组织和责任还是在建设单位。
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确保项目全面符合法定和设计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