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也称为违法建筑房,是指 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来说,违建房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自建或自改房
,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违建房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拆除,并可能处以罚款。
建议:
合法建设: 为了避免违建房的问题,建议在进行任何房屋建设前,务必向当地规划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 拆除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