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案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
法律及法律解释是判案的重要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院会依据其中的具体条款来判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法律适用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作出解释,对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可以直接作为判案依据。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在相关行政领域的案件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例如在涉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管理等行政诉讼案件中,相应的行政法规会成为判案依据。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适用于该地区范围内的特定事项,例如关于物业管理、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当地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会被引用。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该民族自治地方适用,是处理民族地区相关案件的重要依据。
法院的判决是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犯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判处刑罚。
其他规范性文件,经审查认定为合法有效的,也可以作为裁判说理的依据。
综上所述,法院判案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事实和证据,以及量刑依据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这些依据共同构成了法院判案的完整框架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