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履行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执法机关在当事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依法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迫使其履行义务。根据提供的信息,强制执行的措施主要包括:
1.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 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 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 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 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7. 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则包括:
1. 代履行,即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
2. 执行罚,即对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罚款或其他经济制裁;
3. 直接强制,即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
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确保法律文书得到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