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原则是指 在刑事诉讼中,当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原则体现了无罪推定的精神,即在未经判决有罪之前,犯罪嫌疑人应被视为无罪。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况下都不会逮捕犯罪嫌疑人。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用于排除妨害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障碍,并确保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以被逮捕: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可以依法逮捕。
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逃避追究或者有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也可以依法逮捕。
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符合逮捕条件,如犯罪情节较为严重或有其他紧急情况,也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并在之后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逮捕。
综上所述,疑罪从无原则与逮捕措施并不矛盾。逮捕是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且存在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措施,而疑罪从无原则则是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两者共同保障了刑事诉讼的公正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