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创新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等新型政府形态是当前政府改革的重点方向。
创新型政府是一种新型政府,具有不同一般政府特征,能够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变化,推动社会发展变化。
这种政府拥有完整的政府创新机制,能够主动自觉的推动政府创新,并以政府创新为主要推动力。
服务型政府以满足人民需求为导向,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承担公共责任。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 务型政府,强调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
数字政府是适用于数字化社会的新型政府治理形态和治理方式,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高度关联。
数字政府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并与数字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法治政府是法治中国的基础,要求政府的一切执政行为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这些新型政府形态旨在提高政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并适应数字化时代的要求。建议在推进这些政府形态建设时,注重制度与机制的体系化运行,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能够有效落实和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