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手续: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迁移申请书或入户申请表
准迁证明(准迁证)
迁出证明(迁移证)
其他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房产证、学历证书、在职证明、房产证明等,根据迁移事由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导致的迁移,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等
结婚迁户口的,需持合法的结婚证
出国(境)注销户口的,需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回国(入境)落户的,需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证明
入伍需要注销户口的,需持入伍通知书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的,需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需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的,需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需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的,需持入学通知书
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的,需持派遣证
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的,需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的,需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收养小孩落户的,需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的,需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的,需持离(退)休证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建议提前向迁入地和迁出地的派出所咨询,了解具体所需材料,以确保迁户口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