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女职工)的产假长度如下: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增加产假30天。因此,基本产假为98天(国家规定)+ 30天(湖北省额外增加)= 128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还可以再享受60天的生育假。
因此,武汉职工(女职工)的总产假长度为128天(基本产假)+ 60天(额外生育假)= 158天。
建议:
统一标准:有人建议统一全省范围内的产假标准,以确保公平公正。
工资和福利:职工产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和奖金会照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