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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严惩制售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犯罪行为

日期:2025-03-31 15:35:00

生产、销售伪劣农资犯罪严重损害农民切身利益,危及国家粮食安全。为依法惩治此类犯罪,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31日发布4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种子、农药、化肥3类重要农资,涵盖利用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农资忽悠团”进村兜售等典型犯罪手段,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3件对被告人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的鲜明立场。在“张某、司某等销售伪劣产品案”中,被告人组成“农资忽悠团”下乡兜售伪劣化肥,组织程度高,销售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人民法院对主犯张某和司某分别判处十一年和九年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充分发挥了刑罚的惩治、威慑作用。

典型案例还突出对种子质量安全的刑事司法保护。在“赵某销售伪劣种子案”中,赵某在没有取得种子经营资质的情况下,购入无任何标签标识的带菌马铃薯种薯予以销售,导致农户种植后疫病流行、植株枯死、薯块腐烂,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在“李某柱等销售伪劣种子案”中,李某柱等销售未经品种审定、纯度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水稻种子,89名农户种植后造成大幅减产或者部分绝收,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人民法院对上述被告人依法定罪处罚,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净化种业市场,从源头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此外,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多措并举促进惩防结合。在“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中,被告人利用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伪劣农资,审理法院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观摩庭审活动,强化以案释法,取得良好法治宣传效果。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不仅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伪劣农资犯罪的决心,也为农资生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提醒其增强责任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同时,通过公开宣判、普法宣传等形式,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高识别防范能力,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实现源头治理。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制售伪劣农资犯罪的严惩力度,为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