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中国法律,重婚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以下是重婚的认定标准:
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群众公认他们是夫妻。
有配偶者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或虽未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对外以夫妻自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
有配偶者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如果一方的婚姻关系因胁迫等原因被撤销,在撤销前与他人结婚,可能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因受胁迫而与他人结婚,且胁迫情形严重,受胁迫方不构成重婚罪,但胁迫者可能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