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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了什么权力

日期:2025-01-11 06:08:42

侵犯的权利类型多样,具体包括:

党员权利

表决权:党员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的权利。

选举权:党员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选或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被选举权:党员享有的经过规定程序成为候选人和当选的权利。

批评、检举、控告权:党员对党的组织或其他党员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错误提出不同意见的权利,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的权利。

申辩、辩护、作证权:党员在受到处分或指控时,有权进行申辩、辩护和作证的权利。

民事主体权利

财产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人身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人格权: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著作权人权利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隐私权

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祭奠权

公民有权参加父亲的殡葬仪式和祭拜父亲的权利。

肖像权

自然人享有的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

居住权

公民的住宅居所不受非法侵入的权利。

名誉权

自然人享有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不受侵害的权利。

这些权利在不同情境下受到不同法律的保护,侵犯这些权利可能导致相应的法律责任。了解具体案件背景有助于更准确地判断侵犯了哪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