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扣除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如果员工在产假期间单位正常发放了工资,单位有权扣除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将剩余部分发放给员工。这是因为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如果单位已经提前支付了工资,就可以进行相应的扣除操作。
如果单位在员工产假期间未发放工资或者发放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单位应该将生育津贴全额发放给员工,不得克扣。
生育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都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如果超出规定的范围,则由职工来支付。
建议
单位在处理生育津贴时,应确保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避免克扣员工工资。
员工在申请生育保险时,应仔细了解相关费用报销的范围和条件,确保合法合规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