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做出的行政行为。这些行为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作用于社会大众,而非仅限于行政组织内部。
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直接影响。
通常是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职能部门等。
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外部行政行为是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体现了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权力和职责,同时也保障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核的结果出具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然而,如果遇到情况复杂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因此,行政
发现串标行为时,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如发改委、住建局等)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法查处其中的违法行为。因此,一旦发现招标串标行为,可以直接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举报。
行政助理属于行政部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类:行政处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强制措施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行政许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
类行政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官方性类行政组织行政性公司: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由原政府主管部门转变或改建而成,如电力公司、煤炭公司等,它们承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能。行政事业组织:被授权或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卫生防疫站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所。行业组织这些组织可能由政府授权,对特定行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