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做出的行政行为。这些行为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作用于社会大众,而非仅限于行政组织内部。
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直接影响。
通常是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职能部门等。
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外部行政行为是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体现了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权力和职责,同时也保障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类:行政处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强制措施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行政许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
类行政组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官方性类行政组织行政性公司: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由原政府主管部门转变或改建而成,如电力公司、煤炭公司等,它们承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能。行政事业组织:被授权或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卫生防疫站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所。行业组织这些组织可能由政府授权,对特定行业进行
行政单位需要制定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行政例会制度规定例会时间、出席要求、会议内容以及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等。行政扩大会议制度确定每月第一周为行政扩大会议,讨论和决策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议管理制度包括会议的组织、召集、议程安排、会议记录以及决议的跟踪执行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规定办公用品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政府采购合同:政府为满足自身办公、公共服务等需求,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所签订的合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科研合同:行政机关为开展科研活动,委托科研机构进行研究的合同。国家订购合同:行政机关基于国防和国民经济的需要,与相对人之间签订的订购有关物资
行政支持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非强制性的方式,对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进行引导、协助、促进或监督的活动。行政支持有多种类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分类方式:按功能划分规制性或抑制性的行政指导:旨在限制或禁止某些行为。调整性或调停性的行政指导:用于解决纠纷或调整关系。助成性或辅助性的行政指导:提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