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失信人员受到哪些限制

日期:2025-01-13 07:37:43

失信人员受到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高消费限制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其他限制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禁止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票等财产,以及车辆、应收账款等动产和不动产。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限制出入境。

这些限制措施旨在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失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受到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