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扣除审理期限是指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由于某些特定原因,法院决定减少原定的审理时间。这种扣除通常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或者是因为遇到特殊情况导致原定的审理期限无法按时完成。
具体来说,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扣除不得超过三十天,而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扣除不得超过十五天。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法院能够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理,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扣除审理期限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且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法院不能随意扣除审理期限,否则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