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 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后的30日内完成社保登记和缴纳工作,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要求,与试用期无关。
具体操作上,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当天或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完成社保申报和缴纳。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用人单位将面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受到罚款等处罚。
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尽快完成社保登记和缴纳工作,以避免因未按时缴纳社保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和潜在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