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基本权,也称为劳工基本权利,是指 劳动者在社会劳动中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在国际人权法、国内法中的宪法所确认和规范。劳动基本权包括:
指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应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指劳动者享有法定的休息时间和休假权利,以保障身心健康。
也称社会保障权或社会权利,指劳动者有权获得社会保障和福利。
确保女性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平等地位。
指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并保证工会自主运行的权利,是劳动者集体享有的权利。
指由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指劳动者通过工会组织罢工的权利。
这些权利保障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基本权益,使其能够更好地实现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手段性权利。劳动基本权不仅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