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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中标候选人怎么选

日期:2025-01-06 08:56:51

在三个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最终中标人,通常应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参考评标报告

确定中标人一定是根据评标委员会给出的评标报告。

综合评分优先

如果项目招标人倾向技术质量,则选择技术分数最高的一个。

如果综合评分也是最高,则可直接根据评标报告分数定标。

如果综合评分不是最高分数,需要说明情况。

价格因素

如果招标人倾向价格,则选择价格分数最高的候选人。

排名顺序

评标委员会确定三个中标候选人后,必须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以得分最高的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如果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则选择排名第二的为中标人。

如果第一和第二中标人都不适合,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中标人,或依法重启整个招标流程。

特殊情况处理

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或未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违规违法行为被剥夺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依次选择下一名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法律法规遵循

国有资金投入占据控股或主体地位的项目,必须优先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依法进行,确保过程透明公正,维护各方利益。

重新招标

在特殊情况下,如所有候选人均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流程。

建议

明确需求:招标人应首先明确项目的技术要求和价格偏好,以便在评标过程中做出合适的选择。

严格审查: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经验和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中标人能够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透明公正:整个招标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参与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应急准备:对于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有明确的应急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