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经营住所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有房产证的:按照房产证上的详细地址填写,例如:“××市××区××路(街)××号××房间”。
无房产证的:按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经营场所证明上载明的地址填写。
产权人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未取得产权证明的: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使用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的房屋:如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但尚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等,需提交相应的使用证明和承诺书。
使用特定房屋作为住所:例如,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使用证明。
已取得房产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屋购买合同、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屋竣工验收、规划建设许可等证明文件之一,或由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合法使用证明。
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应明确标注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体现经营和管理中心。
若公司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应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经营住所的填写准确、规范,避免因地址问题影响公司的合法经营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