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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去世后有哪些补助

日期:2025-01-13 05:15:19

职工去世后,根据不同的死亡原因和情况,可以领取以下补助:

丧葬费

丧葬费通常根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6个月。

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遗属生活补助费:对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可以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具体发放月数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确定,最低月数为9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

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死亡,属于工伤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的继承

退休前交纳的养老金部分属于个人,可以继承。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以继承,用于就医或买药。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对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定期或临时补助,具体补助原则和对象由所在单位根据遗属的实际情况确定。

这些补助旨在减轻职工去世后家属的经济负担,并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以维持遗属的生活。具体的补助金额和发放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